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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新变化,购房者请注意!

长春房小好2025-01-05 03:15:12来自北京市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近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延长贷款额度政策期限、调整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多项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最近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旨在更好地支持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从2025年起到年底,购房者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买房时,如果有共同借款人,单笔贷款最高可达100万元;如果没有共同借款人,最高为80万元。此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新政策还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余额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买房的职工及配偶,他们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全款购房提取时限也有所调整,取消了之前设定的24个月内办理的限制。对于再交易住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后申请提取。

此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也放宽了限制,现在在吉林省内外购房均无需提供户籍或工作证明。这一系列调整在2025年正式生效,为长春市的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政策支持。

这次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于不少打算购房的职工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首先,贷款额度的提高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在房价较高的城市中,这一政策变动让购房者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其次,首付款比例的调整和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使得购房者的资金运转更加灵活,减轻了短期内的经济负担。

此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的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了职工跨地区购房的条件,这对那些在异地工作或生活的人们来说,是个非常友好的政策。这些政策调整不仅彰显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也从侧面反映了市场对灵活资金的需求。对于即将在2025年实施的这些新政策,购房者应该提前做好规划,以便在政策落地后能够迅速应对。多了解这些政策细则,无疑将有助于购房者在实际操作中更自如地运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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