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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不想租了却被房客告了 手写租房协议惹争议

新文化报  2012-07-05 07:49

[摘要] “我是房主啊,我想要回自己的房子怎么就这么难呢。”长春人张宏对外出租了一套住宅,可当他想要回房子的时候,却被租房客告知,房子不能退,更郁闷的是,租房客将他告上了法庭。

“我是房主啊,我想要回自己的房子怎么就这么难呢。”长春人张宏对外出租了一套住宅,可当他想要回房子的时候,却被租房客告知,房子不能退,更郁闷的是,租房客将他告上了法庭。

房租低于“市场价”

38岁的张宏在一家商场当客户经理,他在长春有两套房,一套是父母留给他的,一套是自己买的。出租的是父母留的老房子,在二道区,有121.5平方米。一年前,他将房子租给了三个女孩,女孩们说,她们三个人都在附近上班,三个人一起租,上下班是个伴,距离工作单位还近。

三个女孩认为,张宏这套房子很适合长期租住。张宏就跟三个女孩说,如果可以长期租的话,房价也是可以优惠的。经过协商,三个女孩最终每个月1200元租下了这套房。“这么大的房子,还这么便宜,在周围都是没有的。”张宏说。

“可能是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签约时间又比较着急,就手写了一份,这可好,成了以后的证据。”提到这份手写的租房协议,他满脸无奈。

当时要签约,三个女孩约他见面。碰巧当天晚上他飞桂林,就在去机场的路上顺便与女孩们见面。“合同我都打印好了,谁知道她们临时要签约,我没带合同,就手写了一份。”张宏说,现在证据在律师那里,在手写的协议上写了从何时起租,租金怎么支付,双方签字,就没有别的了。

签约时,三个女孩说过要长期租。“我觉得长期租挺好的,我也省心了。”也就没多想。三个女孩把个月的租金给了他,以后的租金都按时打到了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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