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公积金缴存基数即将调整】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知,202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职工缴存基数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为1880元。
正文: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调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为1880元。通知要求已汇缴完毕的单位可以进行拷盘,已开通单位网厅的可通过网厅下载调整基数模板,未开通网厅的需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