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楼市贷款政策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新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拟购房所在地无住房的可以享受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享受第二...

正文: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新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拟购房所在地无住房的可以享受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享受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予贷款。此外,对于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家庭,购房所在地唯一住房的可以享受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有2套住房且该商贷所购住房为其中之一的可以享受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予贷款。请注意,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出具的结果为准。新政策将于2024年X月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