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净月区将商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增加了学校用地面积。规划要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和绿地率等指标符合中小学的需求。详细信息可扫码入群了解最新长春楼市情况。
长春市净月区调整了用地规划,将丁十七街以东、生态西街以西、丙二十七路以南、天新路以北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新规划要求中小学用地的地上容积率不超过1.5,地下容积率不超过1.0,建筑密度不超过35%,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绿地率则要求大于30%。这一规划调整将增加长春市净月区的学校用地面积,有助于满足中小学教育的需求。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长春楼市的最新信息,请扫码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