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净月区购房补贴明细出炉!
2025年长春商品房促销月3月1日即将启动,活动期间买房将享受到市级、区级、房企多个维度的购房补贴,目前长春市级补贴政策已经公布,延续2024年相关补贴政策。单独区级补贴,近日,净月区也正式公布了补贴详情,多重补贴可叠加申请,单套房源最高可以补贴8万元!先划一下重点!
净月区补贴购房时间:2025年3月1日0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24时
补贴针对楼盘:购买净月区域内的在库在统的新建商品房(不含未登 记确权项目、二手房、工抵房)
补贴可与长春市级购房补贴叠加申请
补贴包含购房基础消费券和购房增值消费券两部分,这一点和去年净月区购房补贴基本类似。
一、购房基础消费券数量不设上限,每套限领1张
根据购房面积,从2万元到4万元不等
二、增值消费券根据不同身份购房可领取不同额度购房补贴
增值消费券发放对象:高校毕业生(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在校生、高级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多子女家庭、农村家庭及本区职工等6方面购房人群
补贴额度:给予每套0.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增值消费券
二手住房“以旧换新”给予每套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增值消费券。
除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与高级人才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区职工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外,其他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三、活动期间内,还有团购补贴,对于同一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购买净月区新建商品住宅10套及以上的(在库在统项目均可,不 限于单一项目),给予购房者每套0.5万元的团购补贴。
四、促销月期间购买净月区商业产品也可以享受到相关补贴,:在净月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含“公寓”)(个人或企业)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消费券。
购房消费券领取规则:购房人与参加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 在活动期限内交纳购房意向金、签订成交确认函,到指定平 台申领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与长春市促销月规定的时间一致。
补贴详情:
一、住宅消费券
区级购房消费券由购房基础消费券和购房增值消费券 两部分组成,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领。
本次房地产促销月净月高新区级购房消费券不设上限,
每 套 限 领 1 张(基础消费券与增值消费券合并为1 张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为1人以上的,仅限1人申请消费券)。
购房人与参加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 在活动期限内交纳购房意向金、签订成交确认函,到指定平 台申领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与长春市促销月规定的时间一致。
( 一)区级购房基础消费券
区级购房基础消费券以2万元/张为基础,分四档,具体 如下:
序号 | 商品房面积S(m²) | 消费券金额(万元/张) | 备注 |
1 | S<12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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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0≤S<15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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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S<2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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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2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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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级增值消费券
结合区域人才特点和产业、环境等综合优势,促进经济 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复苏,拟针对高校毕业生(2020年及以后 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在校生、高级人才、企业 高级管理人员、多子女家庭、农村家庭及本区职工等6方面 购房人群给予每套0.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增值消费券,二手 住房“以旧换新”给予每套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增值消费 券。除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与高级人才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区职工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外,其他 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1.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购房消费券。 对2020年及以后 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 校)及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0.5万元/套。
在指定平台提供购房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明 (带二维码验证版,不限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原 件)、在校证明(学校开具、加盖公章),境外和港澳台高 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书。具体以活动期间流程为准。
2.高级人才购房消费券。 对教育部认定的硕士研究生及 以上学历(需有学信网在线认证的学历或学位报告)或人社 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购房人,给予一次性购房 补贴0.5万元/套。
在指定平台提供购房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或学位报告 (带二维码验证版)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 具体以活动期间流程为准。
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购房消费券。 对2025年3月1日前注 册成立的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法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 员,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0.5万元/套。
在指定平台提供购房人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 定的信息表(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公章)及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加盖企业公章),具体以活动期间流程为准。
4.多子女家庭购房消费券。对购房人家庭为夫妻双方生 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且其中至少有1个子女未满18周岁的 购房人,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0.5万元/套。
在指定平台提供购房人与子女在同一户籍内的户口簿 (原件)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证明亲子关系,具体以活 动期间流程为准。
5.农村家庭购房消费券。对持有农村户口的购房人,给 予一次性购房补贴0.5万元/套。
在指定平台提供购房人户口簿(农村)首页及购房人本 人页(原件),具体以活动期间流程为准。
6.“以旧换新”。 购房者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 31日间出售本人名下的长春市内二手房(不含外五县),在
活动期间购买净月区新建商品住房(须先卖后买),给予一 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在指定平台提供购房人《转让合同》,最终以长春市房 产交易中心数据审核为准。
7.本区职工。就业人员提供净月区企业工作证明(盖工 章),以及企事业单位在净月区注册证明(盖工商局工章) 和购房人提供1个月以上在净月区社保存缴证明。
(三)区级团购补贴
活动期间内,对于同一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购买 净月区新建商品住宅10套及以上的(在库在统项目均可,不 限于单一项目),给予购房者每套0.5万元的团购补贴。与 基础消费券和增值消费券可叠加享受。
1.团购企业线下申请并进行初审。团购企业组织申报,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净月区新建商品 住房团购申请表、团购信息明细表、参与团购人员社保缴存 明细(购房人姓名与本单位社保缴纳人员须一致)等材料至 净月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团购房 补贴活动。线下补贴申请时间截至3月25日16:00,逾期不 再受理。如存在集团单位或集团工会组织参加团购、委托第 三方公司缴纳社保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购房人线上申请并核销。购房人在指定平台提交《个 人参保证明》申请团购消费券,审核通过后可先行进行核销。
3.活动结束后核查网签情况是否符合成团标准。团购房 屋如网签为10套及以上视为组团成功,活动结束后通过银联
将补贴发放至房地产开发单位;如团购房屋网签少于10套视 为组团失败,收回已核销的消费券。
组团成功后,如有退房的购房人,须将补贴退回至指定 账户,不再追索其他团购人员的消费券。
二、商业补贴
商业、办公(含“公寓”)购房消费券补贴:在净月区 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含“公寓”)(个人或企业)给予每 平方米400元的购房消费券。
在指定平台提供成交确认函、银行电子凭证等材料。
三、消费券申领流程
( 一 ) 申 领
1、 电脑端申领:
①购房人通过电脑登录“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http:/ /www.ccfdw.net/), 点击 “xxx”, 进入跳转页面后进行“ 个人注册”。
②注册后登陆系统,选择 “xx” 菜单,点击“申请”按 钮按照《xx》内容填写“房屋四角号”,点击“签约房屋获 取”按钮,即可自动获取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系统自 动带出信息均不可编辑);
③根据房屋性质进行不同消费券信息的申请:
1)住宅: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值消费券及 团购消费券,系统将自动计算基础消费券金额以及增值消费 券总金额。
2)非住宅:系统将自动根据商业、办公面积计算基础 消费券金额。非住宅无法申请增值消费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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