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和开展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贯要求。为缓解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7号)精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和开展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在中心党组及各级领导的关注下,个贷中心用短短几个工作日与中心信息处完成组合贷款的系统研发,与受托银行(试点)签订合作协议,制定了组合贷款流程,截止到10月12日有四家开发企业共计10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516万元,商业贷款359万元。
组合贷款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学党史、转作风、办实事”要求,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惠民服务新举措的一项惠民之举。组合贷款政策在继续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释放传统刚需及改善型需求的同时,有效解决了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部分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的实际问题,更加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助力更多缴存职工安居乐业。下一步,贷款经办中心将继续发扬“严新细实”的优良作风,厚植工匠文化,全面推进业务流程精细化、服务标准化,在攻坚克难中永葆奋斗激情,高标准高质量践行服务民生的使命担当,激发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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