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6日,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5月6日正式启动,6月22日结束。6月15日9:00~17日17:00,按照自愿原则,已于5月6日~15日完成报名并被录入报名信息数据库、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
5月6日,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5月6日正式启动,6月22日结束。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和德惠市依据市里《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
小学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均可入读本市小学。
初中入学条件: 凡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任务的毕业生,均可入读本市初中。
(一)报名登记一是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入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入读,必须于5月6日14:00~13日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chun. gov.cn),点击“长春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持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安排请关注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未在5月15日17:00前完成报名的,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学位派送。5月21日~22日,各地依据本地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派送学区学位。
三是信息审核。5月23日~30日,各地采取部门联动方式,组织学校对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二)招生入学一是下达通知。5月31日,为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公办学校入学须知,选择公办学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6月11日~12日办理入学手续。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入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入读,均须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否则不能建立学籍,也不能参加“长春市2019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
二是民办学校自主招生。6月1日~10日,民办学校要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依法依规进行自主招生。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是公办优质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招生。
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的时间与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时间一致,于6月20日进行。
6月14日,公布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学位数额、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派位时间及网上查询办法。
6月15日9:00~17日17:00,按照自愿原则,已于5月6日~15日完成报名并被录入报名信息数据库、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19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进行网上报名。
6月20日9:00~11: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地组织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
6月20日15:00~21日17:00,可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2019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学校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录取的学生,于6月22日15:00前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之前报到的,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记者 刘佳音 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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