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精简审批条件、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推动工业项目快落地、早开工,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审批5个工作日完成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一般工业类项目开工建设前政府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为精简审批条件、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推动工业项目快落地、早开工,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审批5个工作日完成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一般工业类项目开工建设前政府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
《通知》要求,优化审批阶段。将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均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分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1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含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事项改为备案事项。
区分审批分离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的运行模式,将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易燃易爆项目防雷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环节,委托一个审图机构审查,审查报告各部门共用,水土保持方案等技术报告的评估评审在土地公示期间完成,技术审查成果作为审批工作的技术支撑;各相关部门建立技术审查清单,只对清单内的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再介入技术审查工作。
建立咨询辅导机制。进入土地摘牌公示期的工业项目,由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窗)领办员委派辖属区发改部门委派项目秘书,组织各审批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全过程咨询辅导,指导项目单位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集中开展并联审批
《通知》要求,综窗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
项目批准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个工作日)。土地签订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以后,项目单位将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到综窗,综窗即时分发各相关部门,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传送各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发改委当天组织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地震局等部门对项目备案、固定资产节能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等事项当天(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批,并出具审批结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2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将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到综窗受理,综窗即时分发给各相关部门,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传送给各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规划局当天组织园林局、安监局、建委、公用局等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绿化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勘察设计方案、绿色建筑审查、市政公用专业规划会签等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批,并出具审批结果。
此阶段项目单位可将附带人防、消防、防雷设计的施工图及附件一并提交至综窗,由牵头单位建委委托施工图审图机构进行提前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施工许可阶段(2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将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到综窗受理,综窗即时分发给各相关部门,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传送给各相关部门。
牵头部门建委负责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收费事项进行一次性核费,通知项目单位进行一次性缴费。
同时,牵头部门建委组织人防、消防、气象等部门对施工许可及相关报建手续、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查等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批,并出具结果。
记者 李德庆 赵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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