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关于长春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长人社联字【2018】31号)文件精神要求,长春市医保局决定对2018年5月~9月工伤缴费到账单位开展差额退费返还工作,并自今日起窗口开始受理此项业务。
依据《关于长春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长人社联字【2018】31号)文件精神要求,长春市医保局决定对2018年5月~9月工伤缴费到账单位开展差额退费返还工作,并自今日起窗口开始受理此项业务。
业务办理地点:诺睿德广场B9栋(净月区)三楼基金征缴综合业务窗口。
申报材料准备:1.单位开具介绍信(盖单位公章),填写内容请体现:申请因工伤费率调整产生的2018年5月-9月差额退费。2.空白收据(盖单位财务专用章)。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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