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省人社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日前,省人社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正常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提前退休(退职) 符合国家和省提前退休(退职)政策条件规定,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本人可以自愿申请提前退休(退职),经批准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三)延迟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因工作需要延迟退休的,本人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填报《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核表》(附件1),经批准后,单位和本人应继续缴费至正式退休为止。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直至办理退休手续。 各级组织部门管理的工作人员、驻省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职务以上人员,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退休,退休时间以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程序 (一)退休(退职)行政审核流程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按以下流程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1.单位依据参保人员档案,通过业务经办系统预留端口核准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基本信息; 2.本人核对《退休(退职)审核表》信息,并签字确认; 3.主管部门复核; 4.同级人社部门批准。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算及领取流程 经批准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按以下流程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算及领取手续: 1.单位导出经社保经办系统核算的《机关(参公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附件3)或《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2.本人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信息并签字确认;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4.办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手续办理流程图》执行。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李小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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