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长春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0万户,同比增长18.6%,在全省占比近四成,在东北四城市(长春、哈尔滨、沈阳、大连)位居第一。新登记市场主体日均登记608户,日均产生企业超过100户。
去年,长春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0万户,同比增长18.6%,在全省占比近四成,在东北四城市(长春、哈尔滨、沈阳、大连)位居。新登记市场主体日均登记608户,日均产生企业超过100户。 为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昨日,新文化记者从2018年长春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面落实“只跑一次”,3月末“只跑一次”办事事项要达到40%,6月末达到70%,年底达到85%。 据悉,今年长春工商将着力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消费维权及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任务。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只跑一次”和“证照分离”改革。今年3月末“只跑一次”办事事项要达到40%,6月末达到70%,年底达到85%。3月份在长春新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下半年在全市推开。 加快推进与全市“一门式、一张网”系统有效衔接,推行身份证实名认证登记制,更大程度惠企便民,年底前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应用及管理,使之成为“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 对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等违法失信企业的强制出清制度,有效释放市场空间。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目标。确保年报率不低于省局提出的企业90%、个体工商户70%、农民专业合作社60%的目标要求,绝不允许代替市场主体履行年报主体责任。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和个体户强制注销工作,探索对未年报企业惩戒措施。开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试点,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个人信贷等更大范围实施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积极推动“信用长春”建设。 开展“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力争80%的大中型商业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制度,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探索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积极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监督经营者及时公示工商登记注册信息、行业或个体投诉量信息、消费和解信息等消费维权重点信息,倒逼经营者重视商品和服务质量,重视消费投诉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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