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丁家发
□丁家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日前与保险公司续签协议,继续为见义勇为者投保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高保险额度,见义勇为人员身故、受伤将获得90万元赔付。
(据新华社)
自2016年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市两级政法委就分别为见义勇为者投保了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人员身故、受伤可获得80万元赔付,此次提高至90万元赔付,进一步体现了当地相关部门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切身利益的善意。此举既破解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困局,又相对减轻了相关部门的经济负担,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不可否认,大多数见义勇为者是平民英雄,而见义勇为者往往又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严重伤残或意外身故,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和救助,其整个家庭将由此陷入困境,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伤身又伤心”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不时发生,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不少人在他人危急时刻见义勇为的决心,导致现实生活中存在“明哲保身”思想的人越来越多。宁夏为见义勇为者投保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让这部分人打消顾虑,能放心大胆地见义勇为。
而对见义勇为行为发生意外伤害后给予及时救助和高额赔付的活生生事例,将能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队伍中。
宁夏为见义勇为“上保险”,并非只是针对当地民众。凡宁夏行政区域内公民或外来务工、经商、旅游人员在宁夏行政区域范围内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而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经相关部门审核,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给付保险金。
其实,为见义勇为者投保无记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减轻了相关部门的一部分经济负担。因为商业投保,相关部门每年只需支付相对固定的少量保险费用,这比单纯由政府财政支出这部分不确定的费用,会减轻不少的经济压力。因此,为见义勇为“上保险”的做法,实质也是为相关部门自身上了一份“保险”,分担了社会责任,值得借鉴和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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