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2日上午,家住长春市东湾半岛四区的董先生致电新文化报,称自己所住小区已经交房入住8年了,但至今都没有下产权证。眼看自己年岁已高,房子的产权证问题一直揪着董先生的心。
22日上午,家住长春市东湾半岛四区的董先生致电新文化报,称自己所住小区已经交房入住8年了,但至今都没有下产权证。眼看自己年岁已高,房子的产权证问题一直揪着董先生的心。
22日上午,新文化记者来到东湾半岛四区,董先生一行向记者说明了情况。“我们这房子是回迁房,没有拆迁之前都是有产权证的。2009年年末我们住进了这里,一直也没给我们下房产证,我们三番五次找到开发商,对方一拖再拖。”最近,董先生等业主听说要有新的房产商接手了,因此担心房产证的事会变得遥遥无期。
除了董先生,还有其他业主表示,没有产权证不能进行房产交易,孩子上学也会受影响。
22日上午,通过董先生,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原来的开发商信达地产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已将相关手续转交给新开发商的负责人。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该开发商的负责人,对方表示上个月已经接手,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对于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认为,关于回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期限,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如未能约定的,目前《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如果房屋所在项目存在拆迁、土地灭籍、违建等原因的,属于免责事由,开发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在阻却情形消除后由开发企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