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财政部门对接收没收物品采取公开拍卖

东亚经贸新闻  2017-02-28 08:32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我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管理工作发展实际,省财政厅对2005年印发的《吉林省罚没物品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原《吉林省罚没物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我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管理工作发展实际,省财政厅对2005年印发的《吉林省罚没物品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原《吉林省罚没物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办法》中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对没收物品实施收缴、保管和处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没收物品管理坚持办案与管理相分离、严格规范管理、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调换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

行政执法机关对没收的物品,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编制物品清单,并根据物品不同性质和用途,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处理。

行政执法机关对拟上缴的不动产、大型机器设备、大宗生产生活资料等不易移动的没收物品,应当采取就地封存、委托专业部门保管等保全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将移送物品清单随同相关文件、证书、保管凭证等,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销毁没收物品时应当编制清单,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制作销毁笔录,记明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销毁没收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执行人,必要时应当拍照、摄像存档。

财政部门对接收的没收物品,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者不宜公开拍卖的物品外,应当采取公开拍卖的处理方式。在处置没收物品前,应当对物品进行必要的整理和维护;对房产、车辆、股权等涉及权属转移物品的权属关系进行复核、调查和取证;对金银、玉器、手表等贵重物品应当进行品质鉴定。

对拟拍卖的物品,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中介机构无法评定价格的特殊物品,可以参照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或与执法机关商议定价。

没收物品变价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物品拍卖、变卖以及残值出售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

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没收物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含评估费用),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长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