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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夜间小区停车要收押金100元

东亚经贸新闻  2016-09-24 07:33

[摘要] “外面的公共停车位不够用,我已经被贴一次条了,要想停小区里,就得交100元钱押金

“外面的公共停车位不够用,我已经被贴一次条了,要想停小区里,就得交100元钱押金。”23日家住恒盛豪庭小区二期的于先生说,小区里没买地下车库的业主正面临着停车难的问题。

于先生介绍,他入住小区不到一年,而目前小区入住率也不高,私家车辆也不算太多,但近他们遇到停车难的问题。

“物业不让我们的车停小区里,让停到外面。”于先生说,小区外超凡大街上的公共停车位不够,他的车已经因为违停被贴了一次条了。

“晚上要停小区里得交100元钱押金,要是一两个就走,钱返还。但要是停一宿,就得到物业去要,非常费劲。”于先生说,小区有地下车库,但很多业主不想买,“车库里漏水,我们的房子没产权,卖都难,再买车库不更赔嘛。”

对于于先生说的情况,记者联系到小区的物业沈阳阳光鑫地物业公司,前台工作人员说,小区是封闭的,实行人车分流的管理方式,不允许车辆进入园区,有地下车库的车辆入库,没有地下车库的业主要把车停到小区外,但临时停车的可以暂时让进。至于于先生说晚上停车收100元钱押金的事,前台人员表示不知情,“我们没有收到停车要收费的通知,至于保安怎么操作就不清楚了。”

记者表示希望联系到物业负责人,前台人员表示没有座机,不方便透露个人电话。记者将联系方式留给了前台,但至截稿时并没收到物业的回复。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他表示,物业不允许业主的车进入园区,这是不合理的,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买的房子不仅有自有住宅的使用权,也有对公共面积的使用权,园区内公共面积应该由业主共同使用和管理,物业没有权力不让业主的车进入。”

邱德明主任说,至于园区内是否划停车位、如何规范,应该由业主大会来商讨决定。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朱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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