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整个市场情况看,目前长春仍以刚需型地产为主。
2016年上半年,长春楼市成交量同比去年有所上涨。2016年1-6月,长春新建商品住宅共计成交37184套,同比上升16%;成交面积约为386.5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6.1%;成交均价为6496元/平,同比上升0.3%。从整个市场情况看,目前长春仍以刚需型地产为主。
从月份走势看先小幅下行再微转上升
从价格上看,3月份成交均价小幅下滑,进入4月长春楼市成交均价呈上升趋势,其中5月份长春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达到高,其均价为每平方米6620元。
从成交套数上看,2016年上半年长春商品住宅成交套数同比高于去年同期。从2月份开始,成交量逐月递增,2至6月份都已经赶超去年同期的成交量。其中5月份为整个上半年涨幅大月份。
从成交面积上看,由于年初的政策性利好,长春市场上80-100㎡的库存房源迅速去化,使市场供应压力得到一定的缓解,成交面积逐渐上涨。
从其热盘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宽城区、北湖区域、净月区域、高新南区等。
“调结构与去库存”政策连续出台见红利
从今年新上市的产品分布来看,上市量总体低于往年,国家和省市的一系列去库存、调结构、保民生的政策,对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将90——144平米、144平米以上这两档统一为90平米以上一档,并将契税减低至1.5%。该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在这之前,我市执行的的政策是:首次置业,购买90平以下应收1%的契税,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的应收1.5%的契税,大于144平方米的按3%。购买第二套房均按3%收取。
吉林省出台房地产“去库存”20条新政,其中要点: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增加政策性消费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积极支持市场化消费需求。完善 “一城一策 ”政策措施,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长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落实个人购房商贷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等。降低住房的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长春公积金贷款新政细则出台,其中包括:取消以家庭拥有自住住房套数及所购住房面积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限制,职工家庭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再次申请,但累计不能超过3次。职工首次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的,借款年限与房龄之和由不超过29年调整为不超过40年,但借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
“营改增”试点,个人销售买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从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实施营改增的试点,此次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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