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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知识问答 有哪些新的措施和改革内容

长春日报  2016-05-10 07:27

[摘要]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

●问:本次“营改增”试点的新增行业分别适用何种税率

答: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

●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哪些新的措施和改革内容?

答: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以此为标志,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三是本次改革还是与自然人息息相关的“营改增”,如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等,并对二手房交易政策进行了延续,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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