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亚讯(记者李小丹)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15年11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5%;同比累计上涨1.2%
东亚讯(记者 李小丹)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15年11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5%;同比累计上涨1.2%。
11月CPI运行主要特点:一是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六升二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2.7%、5.1%、0.7%、0.4%、4.4%和0.8%。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0.4%和0.2%。
二是食品类涨价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首要因素。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7%,拉升总指数0.86个百分点,对总指数影响程度约为53.8%,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主要因素。由于雪天影响鲜菜的生产和运输,导致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3.4%,拉升总指数0.55个百分点。
三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烟酒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5.1%和4.4%,涨幅比去年同月分别扩大4.5和3.3个百分点。
四是新涨价因素增强。在CPI1.6%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75%。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