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凶宅,很多人都会毛骨悚然。在中国,大部分人还算比较迷信,买房或租房都会先了解一下,自己看中的房子是否闹鬼或者死过人等等。
【事件】
今年33岁的李先生(化名)花268万元在海淀区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屋,后听邻居议论才得知,这套房屋中曾死过两个人,是典型的“凶宅”。因认为原房主和中介存在欺诈。
李先生将原房主周先生和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赔其购房款268万元、居间费5万余元及相关损失20万元。昨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该案。
在发现有媒体旁听后,李先生一方为避免媒体了解“凶宅”情况,当庭撤诉。
【北京凶宅数据库】
庭后,记者经多番寻找,来到“凶宅”所在地。在“凶宅”门口,记者听到里面传出“乒乒乓乓”的砸墙声,敲门进去,只见房内杂乱地摆着一些木板、工具等,两名工人正在刷白、装修。
两名工人透露,其来自链家下属的装修公司,房屋装修好后,会通过链家进行出租。此外,两名邻居透露,该房内确实曾“出过事儿”,房主的孩子和妻子先后在2011年和2012年死亡。
昨天下午,链家一相关负责人回应确认,该房已被链家接收为“自如房”。所谓“自如房”是指房主闲置的房子,交给链家,由链家管理,这样的房子签期比较长,一般得三四年。
该负责人称,该套房是典型的“凶宅”,链家装修后将考虑出租,“如果要销售,肯定得跟买主说,但是如果是出租,链家也全新装修,一般不讲是“凶宅”。该负责人还透露,链家已建立有“凶宅”数据库,“在北京,一共备案有2000多套,不到3000套。”
提起凶宅,很多人都会毛骨悚然。在中国,大部分人还算比较迷信,买房或租房都会先了解一下,自己看中的房子是否闹鬼或者死过人等等。在首都北京,已经有房产机构建立了“凶宅”数据库。北京凶宅数据库事件曝光后,记者发现,其实不只是在北京,在上海及广州等这些城市的凶宅信息数据库也已建立。
凶宅指的是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许多中国人都认为凶宅非常不吉利,而且会给后来搬进去住的家庭带来厄运。当电影《京城81号》狂卷过亿票房票房的时候,殊不知在北京城所谓的“凶宅”还真不少。
为了帮助潜在住户了解住宅是否容易受到“灵异访客”的骚扰,房地产中介公司链家已经创建了一个数据库,分门别类地登记了曾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北京住宅。日前,北京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建了一个凶宅数据库,他们统计北京目前至少有900所凶宅。这家公司认为的“凶宅”并非概念,而是指房屋的本体结构内发生警方认定的自杀、他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
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对于建数据库的原因,该公司人员称是由于遭遇多次“凶宅”交易纠纷,并因此吃亏。
在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台,内部员工输入小区的名字,便会检索出该小区内统计在册的凶宅信息。信息列表中,凶宅被一一编号,具体位置也有详细显示。“单元、楼层、门牌,还有发生时间都能看到。”一位地产的员工告诉记者。记者看到,在“凶宅”信息平台页面,关键词检索框可以输入小区或道路名称。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数据库内搜集的相应区域内的“凶宅”便会列出。
在北京二环内某小区,调出凶宅信息平台上的数据,七处“凶宅”被列出。除去基本信息,关于原屋主的各类死亡信息也被列出,恐怖的内容是事件性质和对事件的详细描述。
徐东华认为,在交易过程中,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不会接受“凶宅”,这成为“凶宅”贬值的主要原因。也正因此,在业主出售房屋时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隐瞒,客户获知真相的过程变得更加艰难。
在北京市上地某一小区内,曾有顾客从徐东华的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后经查实,这正是一套凶宅。“顾客购买了房屋,也交了钱,但后来搬进去住,其他业主告诉顾客,房屋有问题,发生过不好的事。”徐东华记得,这个顾客过来找到他们投诉,同事也无法回答顾客的提问。
徐东华说,接到投诉后,公司也去小区核实,发现在这套房屋内的确发生过一起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公司派人与原业主协调,但对方并不承认知情,“后没办法,公司基于各种考虑,赔了顾客5万元”。
吃了这些“凶宅”的苦头后,去年11月,这家公司决定对京城的“凶宅”信息进行统计。“法律上对于‘凶宅’并无明确定义,我们只能从司法判例中去判断什么才是‘凶宅’。”徐东华的公司利用2万多名工作人员,在北京主城区的小区进行调查,试图掌握凶宅的数据。
徐东华也曾统计凶宅购买者,发现买来自住的购房者中,老年人居多。“他们多将这些事看得很淡。”但对于更多购房者来说,他们仍不能接受凶宅。也正因此,有中介公司推出“凶宅回购”业务。
24日,一则“北京凶宅地图”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凶杀、自杀、坠楼、触电、煤气中毒”,该信息介绍了北京30处发生类似情况的“凶宅”,文章同时提到一个“凶宅数据库”。名为“凶宅数据库”的网站可以查询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凶宅。有网友留言评论,点进去看后汗毛都竖起来了。
哪些住房是凶宅?
“凶宅目前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般民间约定的概念。”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告诉记者,所谓“凶宅”一般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指发生过暴力凶杀的房屋,其次是发生过自杀行径或意外死亡的房屋,第三是发生过自然死亡的房屋。“凶宅主观上会对居住人造成心理恐惧,客观上会造成房屋价值的贬损。”
赵星海认为,作为一种服务告知客户,链家的举动无可厚非。“但房屋的信息毕竟属于隐私范畴,如果房产中介商将此‘广而告之’,会造成房价的贬损和房东信息的泄露,这是有违法律精神的。一对一地告知确切需要买房的客户,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法律人士表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房东理应将房屋内曾经发生过的恶性凶杀事件如实告知购买方,由购买方来自己决定是否选择购买曾经发生过恶性凶杀事件的房屋;若房东表示已经将该恶性凶杀事件告知了购买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房东没法证明自己已经告知的情况下,构成欺诈。购买方有权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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