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律师解惑:关于小区车位的使用

新文化报  2015-09-08 06:25

[摘要] 随着城市有车族的数量不断激增,很多小区内的车位明显呈现出不够用的情况,停车难的问题不断加剧, 小区车库、 停车位的稀缺让不少业主常常在下班回家时进行“抢车位”大战,也有很多小区因车位问题发生一系列的纠纷。

随着城市有车族的数量不断激增,很多小区内的车位明显呈现出不够用的情况,停车难的问题不断加剧, 小区车库、 停车位的稀缺让不少业主常常在下班回家时进行“抢车位”大战,也有很多小区因车位问题发生一系列的纠纷,其实,新的《物权法》规范中,对车库、停车位的归属都进行了界定, 记者从以下三方面咨询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 由专业的法律人士为购房者答疑解惑, 希望能给对车位使用有疑问的您提供一些参考。

车库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车位不够用是很多小区常常遇到的问题,刘律师表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所以,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都会在合同中将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所有权)或专用(使用权)。

而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 才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市政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常来说,在受到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后,物业公司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但收取的停车费需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而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实际上应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可以购买多个车位

不少家庭由于工作或生活需要,家里会有两台以上的车,而这种情况下,一户业主能否购买多个车位呢?刘律师表示,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开发商按照配置比例分配车位、车库,通常是根据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目前,长春市大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按照“先购先得”的原则来进行销售,也有部分开发商先遵照“一户一车位”的原则销售, 而在一个楼盘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时, 尚有车位和车库未售出的,且经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3个月后仍未能全部售出的, 那么业主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自主选择,购买多个车位或车库。

前面我们提到,无论是出售还是附赠转移车位、停车库所有权,对象均为小区业主,任何小区都需要以首先满足业主需要为前提,不过有种情况例外,当用于出租的车位和车库,在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人和物业使用人需要的前提下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该项目购房人和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单位、个人使用,但每次出租前应在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15日,且每次租赁合同期限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长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