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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6月22日起提公积金可网上预约啦

房天下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6-22 06:48

[摘要]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公租房或租住商品房的。市区租房每年每套可提一次。

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有关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有关政策,6月22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宣传周活动。从即日起,本报推出专栏,根据热线中读者们提出的焦点政策问题进行解答。

有关公积金的提取问题是缴存职工们关心的问题,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推出了租房提取政策,就一些问询集中的焦点问题,该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回复。

租房户也可提取公积金

问:近期公积金提取方面推出了租房提取政策,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公租房或租住商品房的。

市区租房每年每套可提一次

问:租房提取申请时间及额度?

答:1.租住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

2.在长春市区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租赁70m2以下房屋的(含70m2),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高不得超过800元/月;租赁70m2以上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3.在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地区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租赁70m2以下房屋的(含70m2),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高不得超过600元/月;租赁70m2以上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高不得超过800元/月。

公租房需提交相关合同

问:租房提取上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1.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住商品房的提供:可确定房屋准确面积的《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

放宽一次性付款房提取时限

问:公积金如何放宽一次性付款房屋提取时限?

答:为推动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切实缓解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压力,将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放宽,原来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十二个月以内办理提取业务,现修改为职工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二十四个月内均可办理提取业务。

出台政策应对突发生活困难

问: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放宽的?

答:原规定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是以夫妻月工资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原则上应合计在5000元以下,但是经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统计,考虑到长春市职工月收入问题,5000元的界定会使职工无法享受此项政策,所以将规定修改为:夫妻月工资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原则上应合计在6000元以下。缴存基数的调整,切实的缓解了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现状,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电子结算系统提取即时划款

问:现有的公积金提取系统有什么便民、利民的好处?

答:现在的提取系统实现了提取的通兑和实时支付功能。打个比方来说,原来职工单位在绿园区办公,缴存在经开分中心,职工必须坐车横穿长春市到经开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现在的提取系统可以做到职工就近在绿园分中心办理提取,解决了职工跑远路的实际情况。

老系统办理提取业务时,由于是委托银行付款,需要3个工作日才可以完成支付,而现在的系统为电子结算,可以做到窗口审批手续结束,钱即时划转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上。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提取职工。

新系统可实现线上预约

问:下一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提取方面会推行哪些便民服务?

答:首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针对新系统进一步开发,预计新系统二期将上线网上预约业务,节省职工等待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时间。同时,中心会增加业务人员,为有实际困难的职工提供上门服务,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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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年度结息业务30日停办

东亚讯(记者 王璐) 6月21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因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11点30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7月1日(星期三)恢复办理。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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