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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心城区明日9时公示学区方案

新文化报  2015-04-24 06:57

[摘要] 明日9时,长春市中心城区将在区域官方网站公示2015年辖区内中小学学区方案,家长应依据户籍所在地址查询适龄儿童、少年的学区(具体见表格)。记者昨日还采访了长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

明日9时,长春市中心城区将在区域官方网站公示2015年辖区内中小学学区方案,家长应依据户籍所在地址查询适龄儿童、少年的学区(具体见表格)。记者昨日还采访了长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

学区

问题一:什么是“学区”?

长春市教育局解答:“学区”是指每一所公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的实施主体,负责划分辖区内公办中小学的学区。划分学区时,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在尊重历史、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当年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择校冲动强烈的城区,对于片区内热点小学、初中可以采取多校划片办法,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合理。

学区

目前,长春市公办中小学不论采取什么划片方式,都有明确的招生范围,具有长春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会有一所公办中小学接收入学,实现了教育部要求的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划片入学的目标。

问题二:民办中小学有学区吗?

长春市教育局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因此民办中小学没有学区

问题三:怎样能知道孩子上哪所学校?

长春市教育局解答:依照《义务教育法》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监护人。

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长春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相关政策和信息,长春市教育局将以问答方式就招生入学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按照招生入学工作主要时间节点通过长春教育网等媒体陆续向社会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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