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定去年10月份交房,但是开发商以施工期间雨雪天气多不能按时开工为理由,和我们业主协商延期交房,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原定去年10月份交房,但是开发商以施工期间雨雪天气多不能按时开工为理由,和我们业主协商延期交房,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律师回复: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确实有严重影响,但是雨、雪天气均为正常的天气现象,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违约,雨雪较多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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