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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多面发力 房产税近期出台

广西新闻网  2015-01-04 00:00

[摘要] 改革元年,财税先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改革元年,财税先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三方面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勾勒出框架后,今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2016年基本完成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其中包括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并于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可以说,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已经奏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整体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

楼继伟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二是明确事权;三是改革税制;四是确定税负;五是透明预算;流失提高效率。

今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在推进预算透明、“营改增”扩围、清理整顿税收优惠、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PPP制度构建等诸多方面,为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

财政预算更加透明

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是财政部推进预算改革强调的一项。

自今年两会财政部向人大作报告时提出“政府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后,财政部发文《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强调,今年要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这预示着预算透明制度改革已经在地方开始全面展开。

“现在有的省本级都只公开到类、款,通知要求预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的项级科目,另外要求省对下的转移支付资金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上,这都是有突破性的,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认为,此前中央预算越来越详尽,而地方预算则成了的“硬骨头”和“深水区”,财政部对此发力,也算“有的放矢”。

今年7月份,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今年许多市政府的财政透明度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公开的完整性方面有显著进步,一些城市较完整地公布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信息;但仍然有相当比例的市政府未能公布最基本的公共财务信息,这与中央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

“建立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举措,预示着我国预算公开改革由此迈出了关键步伐,更是对反腐工作增加了力度。因为迈出这一步之后,接下来财政预算公开就可以在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深入推进,力争有所突破。”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表示。

税制改革多面发力

房地产税出台为时不远

营业税改增值税,不仅涉及税制改革,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平衡的一个关键改革点。自去年“营改增”范围推广到试行后,今年,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以及电信业等陆续被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

“总结过去,‘营改增’试点成效显著。展望未来,‘营改增’尚需攻克多重难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指出,一是在剩余的一年半时间内完成剩余2/3企业的“营改增”,任务尤为艰巨;二是规范“营改增”制度比较复杂;三是“营改增”要通过打破利益格局、规范税收制度改革,将“营改增”由国家减税、企业减负引导到促进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层面,以及促进主辅分离、服务外包和总部经济制度层面上来,真正发挥“营改增”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指出,当前,各个税种的改革正在稳步依次推进,在实施“营改增”、改革资源税之后,国家又着手推进消费税改革,下一阶段,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将稳步进行。

日前,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实施。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被业内人士视为征收房地产税的一个重要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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