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5日,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3月5日,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领导小组对规划等部门回函符合无籍房确权条件的15栋未登记居住房屋予以社会公告。这15栋未登记居住房屋是由长春市旧城区改造建设总指挥部开发建设的,分别是坐落于南关区滨河小区西三区的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27号楼;东区的504栋、624栋;西五区的502栋、503栋、504栋。工作人员介绍,公告发出一个月无异议后,这些房屋就可以办理产权初始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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