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领导小组对规划等部门回函符合无籍房确权条件的由长春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坐落于绿园区青石路9号民生家园32、34、37、49栋未登记居住房屋予以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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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领导小组对规划等部门回函符合无籍房确权条件的由长春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坐落于绿园区青石路9号民生家园32、34、37、49栋未登记居住房屋予以社会公告。公告一个月无异议后,将由相关权利人(开发建设单位主体资格消失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房地集团代为办理)为住户办理房屋所有权手续。
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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