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长春住房公积金细则出台 购第三套住房不可办公积金

东亚经贸新闻  2013-03-26 09:37

[摘要] 长春市日前出台了《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望市民周知。

东亚经贸新闻2013年3月26日报道,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贷款操作,长春市日前出台了《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据了解,细则明确规定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

(1)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60%;

(2)购买存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交易价格与估价值较低值的40%。

《实施细则》中指出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

(1)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概(预)算的30%;

(3)购买存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交易价格与估价值较低值的60%,但所购住房房龄在10年(含)以内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所购住房交易价格与估价值较低值的70%。

温馨提示: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3月30日倚澜观邸专场看房团线上报名:

推荐阅读:

楼市被刚需夯实 房价"失控"背后的结构调整

国内二手房出现降温迹象买卖双方处观望状态

华中最贵别墅无人问津 宁养鸡种菜也拒绝降价

开发商重回一二线城市抢地 拿地成本一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长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