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0日,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长春市将放宽房屋确权工作清理范围。
30日,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长春市将放宽房屋确权工作清理范围。
申请办理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登记,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房、购房或回迁等相关产权手续向长春市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整栋居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办理个人分户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长春市北安路263号,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101室。联系电话:82715673、82762077。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