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公积金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灵活就业人员在22日起可以按照我市单位缴存职工的规定,自由提取他们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这一调整取消了自协议签订满5年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详细内容请见下文。
正文: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这一调整取消了《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第六条的限制,即自协议签订满5年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可以提取其自愿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我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该调整将于2024年1月22日起生效,已签订协议的职工无需重新签订,调整同样适用于他们。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