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春市发布新规,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秩序。详细内容请见以下摘要。
正文:
12月21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一份通知,印发了《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和《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而修订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单位需要认真执行该细则。九台区、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具体细则请参考附件。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市场秩序和保护购房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