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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

新文化报  2018-12-14 00:41

[摘要] 市民下载手机App、关注公众号就可实现网上办事,包括公积金账户查询、贷款查询、网上预约等

    

市民下载手机App、关注公众号就可实现网上办事,包括公积金账户查询、贷款查询、网上预约等

近日,长春市政府委托吉林省承铎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跑一次”改革情况进行调研,13日,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从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了解,本次评估结果显示,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已评估的49项业务,“跑一次”实现率100%。办事群众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总体满意度为94.9%。

此外,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1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市民下载“长春公积金”手机App、关注“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经过网上注册后,就可实现网上办事,包括公积金账户查询、贷款查询、网上预约等。

问题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内只列明常见业务需要的申请材料,且材料公开位置较分散,部分事项申请材料未公布

改进情况: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选择合适位置,集中公开中心办事事项清单、申请材料清单,并对实现只跑一次的事项进行标注。因大厅展示区有限,部分低频事项未在大厅展示,办事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查询办事材料。

问题2: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官方网站及大厅窗口对部分事项的公示材料不一致

改进情况: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部分事项公示材料恢复一致。

问题3:办事群众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 官方网站等平台设置及服务咨询电话的熟知程度不高,有为了咨询办事材料而多跑一次的情况发生

改进措施: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建设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了包括12329语音热线、门户网站、短信平台、自助查询机、网上营业厅、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在内的九大服务渠道。该平台经过十个多月的开发建设和功能测试,已于2018年11月初上线试运行,目前已有1万余人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其中8700人通过微信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问题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事项未进行明确分类

改进情况: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进行区分,对翻建、大修的标准进行说明,并已添加到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大厅的宣传内容中。

问题2:提取公积金只能使用本人名下工行或者建行储蓄卡

解答: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相关规定,每个城市中心选择两家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当地银行业务覆盖情况,确定了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为提取业务受托付款银行。基于此,中心要求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持本人名下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是因为同行结算可以当时进行信息校验,如发现银行卡存在状态异常、非一类账户卡或账号与户名不符等情况,职工可以在时间进行处理,保证提取资金实时到账。跨行结算则不能当时进行信息校验,容易造成中心已付款而职工不能收到提取资金的情况,一是不利于保证资金安全;二是需要职工再次往返柜台办理业务,给职工造成不便,也不符合“只跑一次”的要求。

问题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未设置服务咨询台

改进措施: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实行科长值班制,负责大厅咨询、引导。针对此问题,大厅增设一个咨询窗口,为职工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问题2:缺少银行征信打印窗口,导致群众往往因征信报告错误而多跑一次

解答: 目前长春市政府正在推进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待长春市信用平台建设完成,该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问题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内业务指南等告示栏字体太小, 不方便查看

改进情况: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已重新设计并更换大厅业务指南等告示栏。

问题1: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在办事群众较多时, 不能耐心解答前来咨询群众的问题,存在转办来访问题的现象

改进措施:咨询窗口开设后,此类问题得到解决。针对个别工作人员不能耐心解答的问题,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要求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

问题2: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目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施行综合柜员制,窗口业务从原来单一的提取、归集业务转变为综合柜员,导致有些员工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全部业务。下一步,中心将在受理工作的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尽快让接受新业务慢的员工及时跟上,争取每个窗口人员都成为业务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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