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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税怎么缴纳?经济适用房怎么过户?

东亚经贸新闻   2016-06-03 07:33

[摘要] 一商铺出租了,合同签了3年,今年9月才满第一年,现在增收房屋租赁税,租赁合同有注明,在租赁期内,如需缴纳有关政府税费(公证费、印花税、登记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刘先生:我是甲方,我有一商铺出租了,合同签了3年,今年9月才满年,现在增收房屋租赁税,租赁合同有注明,在租赁期内,如需缴纳有关政府税费(公证费、印花税、 登记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认为这个租赁税不应该由他付。根据我们的情况这个租赁税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律师回复:你们在合同中已经约定政府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合法有效约定,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适用房怎么过户?

李女士:我2010年9月买了经济适用房,对方说5年以后过户。目前房产证上的房主已去世,当时是对方爱人和女婿在合同上面签字的,现在他们让我再付3万元,才肯过户,怎么办?

律师回复: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你在5年期满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但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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